【48812】泰州市国土资源局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1 13:15:34 作者:产品中心

  因前次投标无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本局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项目进行重新公开对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绿化养护范围: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凤凰东路51号)院内地被、绿篱、乔树木等植物。

  2.养护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落叶、清理绿化带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以及甲方平时交办的摆花、移花、绿化地更换养护,节日活动氛围布置的摆花移花等。

  1.摆放地点: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凤凰东路51号)办公楼内大厅、走廊、会议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2.摆放规格及数量:(1)特型,4盆;(2)大型,41盆;(3)中型,63盆;(4)小型,39盆;(5)鲜花,9盆;(6)完成甲方对绿植的其他要求和临时布置任务(费用另算)。

  1.具有绿化养护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1)服务市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5家以上(2017年度),并提供相关合同订单等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市区范围内有自建温室大棚1000平米以上,并提供土地手续原件、复印件及棚体实景照片;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18:00,报名地点:泰州市国土资源局9楼921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开标时间:2018年5月23日15:30,开标地点:泰州市国土资源局6楼608会议室。

  2.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价中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将从中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中标人应在开标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不按期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相关保证金。

  1.本招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邀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000元(现金)投标保证金,经双方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封存。投标结果确定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招标单位出具收款凭证;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可选取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新的中标候选人,也可另行组织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