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江苏阜宁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阜政服投资【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县沃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2建设规模:2024年度县域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EPC工程主要为南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已完成达标区提升完善工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1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5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6、08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南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包括苏州河、北京河排水户改造,阜宁县提质增效达标区天津路、苏州路工程;已完成达标区提升完善工程包括02、03达标区补建工程、苏州路、上海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GIS系统。共计新建污水管网约53公里、整改排水户38户、污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GIS系统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工程完工日期:2025年6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发展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工程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1.5.1设计品质衡量准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的品质一定要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规定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做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2.1.5.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5.3采购设备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2024年度县域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EPC工程主要为南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已完成达标区提升完善工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1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5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06、08达标区建设提升完善工程项目。其中南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包括苏州河、北京河排水户改造,阜宁县提质增效达标区天津路、苏州路工程;已完成达标区提升完善工程包括02、03达标区补建工程、苏州路、上海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GIS系统。共计新建污水管网约53公里、整改排水户38户、污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GIS系统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上述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1设计内容:项目按照招标人和最新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标准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做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①设计部分: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②工程施工[市政、安装、土建工程等],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③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④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①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②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设计成果深度需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设计事项,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中标人不具备某一专项设计资质的,由其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道路破除、开挖沟槽、管网及设施的施工安装、回填、道路施工、绿化恢复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档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采购内容:材料及设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供水及供电的报批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2.5.5 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
2.5.7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2023年11月1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11月1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8月1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月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3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小于3500万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或综合管网工程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网)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年/月/日起(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年内。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原标题:2亿!江苏阜宁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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