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冬小区:文明城市创建的意外后果

发布时间: 2024-10-17 02:01:41 作者:新闻中心

  何为“麦冬小区”?是指一种以百合科常绿植物“麦冬”来进行绿化的小区。麦冬作为一种性能好价格低的绿化植被常常用于小区绿化,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近些年来,麦冬成为几乎全城小区绿化的标配,呈现出满城尽是“麦冬小区”的奇特景观,不少低楼层住户反映麦冬疯长带来的蚊虫困扰慢慢的变成了“绿色烦恼”。这成为小区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虽然麦冬作为绿化植被的历史悠远长久,但是“麦冬小区”却在近些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何会出现满城尽是“麦冬小区”的奇特景观呢?这就需要从近些年文明城市创建说起。

  众所周知,“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综合治理方面的最高荣誉之一。创建文明城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成为了各大城市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创建过程中,指标体系的设定,无疑为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关城市街面、小区的绿化指标本意是提升城市的生态文明,满足市民美好生活的绿色追求,但却在创建过程中带来了一些诸如“麦冬小区”的意外后果。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考察一个地区的文明情况主要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综合评估,其中小区、街面等绿化中存在的“黄土”现象被视为潜在的扣分点。面对“黄土”的问题,选择什么样的植被进行绿化成为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三驾马车的博弈点。业委会想着不花钱让政府兜底(通常居民将居委会视为政府),政府则施压物业公司承担物业责任,物业公司则想着用最少的钱办事。在这三方博弈之下,几乎所有的小区绿化最后都选择了一种“耐活好养”的绿化植物“麦冬”——“麦冬小区”应运而生。

  科尔曼在他的“理性选择理论”中阐述了个体在特定环境中基于最大化利益原则做出的最优决策。一方面,一些老小区的物业经费有限,收缴率不高。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对待一些公共绿化问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拖就拖。另一方面,一些绿化破损的“黄土”也不属于业主刚性需求,业委会也不愿意将有限的维修费用于绿化。居委会则要求物业只需要满足文明城市创建的“无黄土”要求就可以,而麦冬这一植被相较于其他绿化植被,更为便宜,且绿化效果好、适应盐碱性土壤栽种,存活率高,符合了“理性选择”的要求。

  然而,麦冬的过度生长加之周遭环境潮湿以及麦冬本身汁液对蚊子的诱引作用,小区内种植麦冬的片区极易成为蚊子繁殖的温床,“麦冬”小区变“蚊子”小区,低楼层住户苦不堪言,文明的初衷却导致了不文明的意外后果。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旨在推动生活环境的宜居化,致力于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然而,在实践的推进过程中,一些未曾预料的“意外后果”逐渐浮现,这些后果的产生源于多方面的复杂因素。那么要怎么样才能解决类似于“麦冬小区”这样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产生意外后果呢?

  在物业种植麦冬等绿化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居民自治理性和自治责任,确保民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具体而言可使用宣传手段首先保证居民关于绿化工作的知晓率,让居民知晓物业近期要对小区的绿化种植工作。其次物业要广泛征集居民关于此次种植工作的意见,不能盲目自选例如“麦冬”等绿植忽略居民需求,可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居民对绿化植物的选择偏好及实际要提升居民参与率。最终,以“居民知晓”“参与共治”的方式带动居民深度参与到决策中来以提高居民对绿化工作的满意度。如此一来,小区在绿化工作中不但践行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而且还充分的发挥了居民的自治理性和自治责任作用,提高了居民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社区专项问题的治理还离不开第三方的专业力量。专家团队能够准确的通过当地天气特征情况、土壤类型(如盐碱地)等真实的情况,进行专业评估,筛选出既美观又适宜当地环境种植的植物种类,在确保无明显负面影响的条件下种植。同时,结合城市美学原理,专家团队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小区科学规划绿化布局,确保绿化项目既能改善居住环境,又能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提高绿化项目的专业性与实效性,小区应邀请农业专家、美化专家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到创建治理工作中来,为物业种植绿化项目提供科学指导。

  为确保物业种植绿化植被项目的资金充足,应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一方面,物业公司应合理的安排预算,确保有资金用于绿化建设与维护;另一方面,物业要积极鼓励并引导社区居民自发出资,通过设立绿化基金、开展募捐活动等形式,激发居民共同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可探索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多元化资产金额来源,形成政府、物业、居民三方共担、合力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在“麦冬小区”文明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业委会、政府、物业三方的权责问题,即“三驾马车”关于麦冬小区的治理难题。业委会代表居民委托物业进行“改良麦冬”工作时,需理清权责归属、拟定合同建立制度保障。首先业委会在“改良麦冬”工作中要主动担责,为物业购买满足居民需求的“新”绿化植被提供资金保障。其次,物业在获得资金支持后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要求,在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权责制度。最后,还要发挥居民监督权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业委会与物业明确权责归属并签订“新”绿植协定后,对物业履行职责不力者,居民可依制依规追究相应责任,以此促进物业部门担当作为,共同打造和谐、美丽、宜居的小区环境,让“麦冬小区”的意外后果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