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省住建厅发出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1 08:56:20 作者:新闻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动数字化的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推进我省建筑施工智慧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现就推进全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建筑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安全、进度、质量、绿色施工等现场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M等新技术,实现“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全面感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决策分析、风险预控,打造多层级多维度的智慧工地,助力工地协同化智慧管理、精益化智慧生产、一体化智慧监控、精细化智慧服务。

  (一)人员信息管理。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信息采集、岗位工作职责、持证操作、考勤记录、安全教育、履职情况等来管理。施工现场应安装从业人员识别采集设备,对身份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核验,实时记录和统计有关人员的日常在岗情况及上下班考勤情况并做综合分析判断。人员管理信息应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二)物资材料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材料来全过程管理,包括用量计划、采购、检测检验、进场验收、入库管理、使用记录等,通过数据分析,辅助材料管理。

  (四)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有关监督部门联网,实现对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全覆盖监控。重点加强对车辆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基坑、建筑垃圾收集储存点等区域场所实施监控预警,鼓励车辆进出口安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预警装置。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应进行记录保存。

  (五)工程质量管理。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线上运行,质量样板做法、过程管控资料、质量验收情况等可线上查阅,实现质量上的问题可追溯闭环。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系统互联互通。

  (六)安全风险隐患管理。建立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系统,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统计等技术工具,分析薄弱环节,查找风险隐患。重点对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智能监测、预警、消除等环节进行闭环管理,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危大系统互联互通。

  (七)BIM技术应用。推进BIM技术应用于工程场地布置及管理、实施工程的方案与工艺模拟、施工进度管理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等。

  (一)申报受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自愿申报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并在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1),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厅。

  (二)过程检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评分可按照《智慧工地项目检查表》(见附件2)。示范项目评分应达到80分及以上。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每年6月、12月将达到示范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我厅。

  (三)公布名单。我厅对申报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实施动态核查,达到示范要求的项目列入江西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名单,适时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格外的重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措施,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积极引导相关企业组织智慧工地建设,并做好施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协调各方参与。推动建筑设计企业将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列入工程建设价格,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予以支付,保障智慧工地建设顺利实施。实施工程单位应编制智慧工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实施内容、设施设备现场布点图等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实时检查智慧工地建设及运作情况。监理单位应审核智慧工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配合智慧工地建设。

  (三)建立激励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鼓励在建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开展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建设的企业实施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