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8 20:41:27 作者:新闻中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扎实推进全市城乡绿化工作,确保城乡绿化建设水平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要求,现根据《常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分解》(常发﹝2012﹞1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11﹞63号)、《常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考核意见》(常办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以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尽职、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实施重点绿化工程为抓手,继续加强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全市2015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并超过“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中“城镇绿化覆盖率指标”40%以上的标准,使我市城镇绿化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1. 2015年底,全市城镇绿化覆盖率大于41%,金坛市和溧阳市城镇绿化覆盖率大于40%。2014年底,武进区、新北区城镇绿化覆盖率大于40%,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要求。

  3. 2015年底,全市建制镇建成区计划新增绿地面积为1284公顷,折合新增绿化覆盖面积约1798.64公顷(其中新北区建制镇新增绿化覆盖面积450公顷,武进区建制镇新增绿化覆盖面积673公顷,金坛市建制镇新增绿化覆盖面积213.64公顷,溧阳市建制镇新增绿化覆盖面积462公顷)。

  4.积极开展集镇绿化达标提升工程和创建“园林小城镇”活动。2015年,全市所有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实现集镇绿化覆盖率全部达标;创成“江苏省园林小城镇”12个(其中金坛市2个、溧阳市2个、武进区6个,新北区2个),8个中心镇(溧阳市天目湖镇、南渡镇、金坛市薛埠镇、尧塘镇、武进区横山桥镇、雪堰镇、湟里镇、新北区孟河镇)全部创成“江苏省园林小城镇”;争创“国家园林城镇”2个(其中武进区1个,新北区1个)。

  大力实施公园绿地、游园广场绿地、道路河道绿地、立体绿化、绿色通道、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

  持续推进“绿色常州”建设,辖市区和部门联动,大力实施集镇绿化工程,逐步的提升城镇建成区的绿地总量和镇区绿化水平。

  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的目标,以举办“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为契机,大力实施“花都花城”建设工程,逐步提升公园管理和绿地养护水平,建设“人文园林、科技园林、生态园林、节约园林”,彰显常州现代园林特色。

  1.实施“花都花城”建设提升工程:一是建设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主展区和常州园。二是按“一带八区九口,多点多路多园”,重点是对城市窗口地区、主要交通道路、主要交通节点、旅游风景区、公园进行绿化提升与花卉布置。

  2.实施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工程:按照《常州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快规划公园的建设,按照“55122”的目标实施小型公园绿地建设,每年建设3—5个5000平方米左右的小游园。201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100%,使公园绿地布局更加均匀合理,方便市民。(“55122”,即居民出行500米左右有一处5000平方米的小型公园绿地,居民出行1000米左右有一处20000平方米的中型公园绿地,每个城市组团至少规划建设1个20公顷以上的大型公园绿地。)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

  市区实施新龙生态林、丁塘港湿地公园、新龙中心湿地公园、横塘河湿地公园、中吴公园、星鑫公园、圩墩公园三期、戚区公园、三江口生态公园一期、菱溪公园、水杉公园、雕庄公园、南田文化公园、人民公园改扩建、桃园绿地二期等,实施蔷薇园、翠竹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金坛市实施金城广场、翠园绿地、老党校绿地、市民广场、左邻右里绿地等游园绿地,实施景潭游园的改造提升工程。

  3.实施道路河道绿地建设提升工程:一是开展主要道路绿化提升,以提高绿化覆盖面积为目标,加强道路行道树的更新、调整和完善,形成道路林荫路系统。全力发展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凡适宜垂直绿化的楼房、墙面等,种植攀缘植物。继续组织实施延陵中西路、怀德北路、通江南路、晋陵中路等道路四季花卉布置工程;二是实施新建道路的配套绿化,抓紧组织东大门建设、北部新城建设、西太湖建设等新建道路绿化。武进区实施武进大道西延伸、环湖西路北延伸、环湖东路南延伸、南湖路、淹城路南延伸、武宜南路南延伸、南环线等道路绿化工程。新北区实施玉龙路、祁连山路、新桥大街、薛冶路、春江路、延河西路、政泰路、解放路等道路绿化。三是市区大力推进锡溧漕河、老运河和市河滨河等滨河绿化。金坛市组织实施钱资荡(北侧)风光带、下塘河风光带(四、五期)、东社河、金花河等景观河道绿化,实施文萃路、南一环东延、河滨东路、滨河路、经七路等道路绿化。溧阳市组织实施竹箦河竹箦集镇段、湾溪河市场段等河道绿化,实施燕鸣路、罗庄路等道路绿化。

  4.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和城市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完成西绕城高速和泰州公路过江通道连接线绿化。组织实施京沪高铁、S122省道、常溧高速公路、S263厚余至宜兴官林段、京杭运河常州东西段四改三工程、锡溧漕河三级航道整治二期等工程的绿色通道建设。

  5.实施集镇绿化达标提升工程:按照政府组织、统一标准、严格考核、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2013年—2015年,各辖市、区在完成本市、区集镇建设总体方案基础上,一是高标准编制完成所有镇建成区绿化专项规划;二是高起点组织实施一批集镇绿化达标提升工程,加快镇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镇区绿化建设标准,落实绿化用地,确保集镇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地绿化指标达标,绿化工程同步实施。大力推进镇区的道路河道绿化、镇区公园绿地的建设,大幅度增加镇建成区绿地覆盖面积,确保2015年所有建制镇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三是高水平管理建制镇现有各类绿地,保护好绿色资源的成果,提高现有绿地的绿化覆盖面积总量。

  6.实施全社会爱绿护绿工程:围绕“全民参与、植树造林、建设生态宜居城”的主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筹划,精心组织,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确保新建居住区、单位和各类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附属绿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在城区和镇区积极开展“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和“江苏省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市新增“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和“江苏省园林式居住区”20个以上。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全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重大责任,是巩固我市在苏南第一方阵地位的迫切需要。加强对各辖市、区“城镇绿化覆盖率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和跟踪,是关系推进现代化进程,如期实现2015年全市“城镇绿化覆盖率”为40%以上,并在省内位居前四名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必须高质量完成的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实施城镇绿化重点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指标水平,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项目多、任务重、标准高,时间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各级政府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要求,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各地真实的情况,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抓好属地范围内绿化建设,特别要明确镇区绿化的牵头部门和实施责任主体,采取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镇区绿化上新台阶。市有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逐步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在制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监管、技术指导和综合协调;市建设、交通、水利、城管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自绿化项目的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工作。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为绿化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在通过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界多方投入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绿化的投入。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把城镇绿化重点工程列入每年全市重点工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力度,突出督查重点,强化绿地面积增量和绿化工程进度质量的督查。要抓好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组织对各辖市、各区、各部门、各镇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做考核验收。从2012年起,组织并且开展我市国土绿化争先创优、率先发展活动,对完成年度绿化目标任务的辖市、区和镇,实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绿化目标任务的辖市、区和镇,不得参加市国土绿化的有关评优奖励,市有关部门不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相关的国土绿化评优活动。要加大宣传,树立“植树造林、绿化常州、人人有责”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关心绿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培养广大市民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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