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10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8 21:29:52 作者:新闻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2010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切实抓好2010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根据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08]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提升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71号)和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绿化水平加快生态赣州建设的意见》(赣市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市2010年度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造林任务为80.0万亩(含补植补造面积)。其中:山下绿化23万亩,山上绿化57万亩。[各县(市、区)任务详见附件1]。

  2010年度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在全面巩固前两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提升、四结合、十创建”,按照 “三个一”要求,全方面推进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三提升”:提升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两侧可视山体的绿化;提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和主要通道的绿化;提升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沿线城镇乡村绿化。实现全市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两侧沿线和可视山体的绿化“不断线、不断带、高覆盖、浓郁闭”,结合“做样板、造精品、出特色”,构建我市以高速公路绿化为主体,国道、省道和县乡村公路绿化为补充的高水平绿化体系。

  1.提升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沿线可视山体范围的绿化水平。通道沿线可视山范围内,要因地制宜采取补、造、改、封等综合措施加速绿化。对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要尽快营造以桉树为主的速生林,一年内实现快速绿化;对疏林地、郁闭度不高的林地,要见缝插针补种以桉树为主的速生树种,加快改造林相,达到美化视觉的效果;对针叶纯林,要加快补造以桉树为主的阔叶树,以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效能。同时3年内,在主要通道可视山范围内,实行全封山,不可以设置伐区,不安排生产性采伐。通过1年的努力,使全市的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两侧可视山体基本全面绿化,3年后,全面实现高覆盖、浓郁闭、不见土的针阔混交林生态大通道。

  2.提升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和主要通道的绿化水平。一是对前两年的通道绿化要实行补植补造。因不适地适树造成长势不良的,要更换树种;因栽植技术或天气等问题导致成活率不达标的,要补植补造;造林失败的,要按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速生树种重新造林。二是每个县(市、区)高速路进出口、城区进出口、县(市、区)边界进出口路段,要按照园林绿化的标准,在前2年绿化的基础上,选择具有观赏性的灌木、草本植物搭配种植,切实把这些地段建设成为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带。三是每个县(市、区)要在原来通道绿化的基础上,选择2~3处建设精品路段,使其成为乔灌搭配、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绿化景观带。[各县(市、区)精品路段任务详见附件2]。

  3.提升高速公路及主要通道沿线城镇乡村绿化水平。着力抓好高速公路和主要通道沿线市、县、乡(镇)政府驻地城镇的绿化,重点在人口密集区和休憩区建设一些小型森林公园等公共绿地,形成点上有树、面上有林、点面结合的乡镇绿化格局。加快提升公路沿线村庄绿化水平。

  (二)“四结合”:一是要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长(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主要通道沿线实施,依托项目加快通道绿化。二是要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给花卉苗木产业带来的难得机遇,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办法,鼓励企业、大户和农民在主要通道沿线,全力发展苗林一体化基地、经济果木林基地等,既美化环境,又增加收入。三是要与发展林业产业相结合,鼓励林业企业和造林大户利用通道沿线绿化用地,加快发展桉树、湿地松、笋用竹、丛生竹等速生丰产用材林,着力解决加工公司原料短缺问题,减轻山区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四是要与改造低产稀疏林相结合,加大主要通道沿线封山育林力度,加大阔叶树补植补种力度,改善林貌林相,提高森林质量。

  (三)“十创建”: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森林街道”、“森林通道”、“森林园区”、“森林单位”、“森林小区(社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十项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森林十创”活动),加快建设森林城乡,提升城镇绿化水平,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开展“森林十创”活动要以植树造林为主体,多栽树、栽大树、栽全冠树,着力营造以乔木为主的城市森林绿地。坚持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提升城乡绿化档次。广泛开展拆迁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动员城镇和乡村居民开展身边增绿,使广大城镇和乡村居民群众共享造林绿化成果。突出抓好城市及周边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切实抓好城市森林博物馆、湿地博物馆建设,提升城市生态文化内涵,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市10%的乡镇、村达到“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标准,60%以上的主要通道达到“森林通道”的标准,60%以上的县城规划区建设1个以上“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60%以上的学校和部队营区达到“森林校园”和“森林营区”标准,80%以上的工业园区达到“森林园区”标准,创建一批绿化标准高、生态质量佳、舒适宜居、管理规范的“森林小区(社区)”、“森林街道”、“森林单位”。2010年度任务按全部任务的40%安排,各县(市、区)“森林十创”建设任务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在推进“一大四小”工程“三提升、四结合、十创建”工作中,要按照“三个一”(一线一景,一乡一景,一村一景)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规划,认真设计,精心打造,做精1-2条特色通道(例如:贵竹走廊、香樟国道、红枫高速);建成一批特色乡镇(例如:桂花乡镇、榕树乡镇、樱花乡镇);打造一批特色村庄(例如:银杏村、杨梅村、桃花村)。通过3年努力,实现一线一景,一乡一景,一村一景。即每个县(市、区)建成1-2条风景独特的通道,一批环境优美的城镇和一批生态文明的村庄。

  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赣州市“一大四小”提升创建领导小组,城乡规划建设、新村办、国土、城管、财政、发改、交通、教育、文化广电、民政、环保、农业、水利、工信、矿管、赣州军分区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林业局负责“提升创建”活动的调度协调、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创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指导“森林小区(社区)”、“森林乡镇”的创建;市城管局指导“森林街道”的创建;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森林通道”的创建;市工信委指导“森林园区”的创建;市民政局指导“森林单位”的创建;市教育局指导“森林校园”的创建;赣州军分区指导“森林营区”的创建;市新村办指导“森林村庄”的创建。市政府督查室按照“提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检查相关的单位创建工作。市文广局、市林业局按照“提升创建”的要求,收集有关创建资料,组织文件资料汇编,提出“提升创建”的宣传方案,编印各种宣传手册,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市2010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根据我市实际,在时间安排上分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11月)、整地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种植阶段(2011年1月至3月)、抚育管护阶段(2011年全年)。

  (一)组织发动阶段。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召开有县(市、区)主要领导参加的“一大四小”提升创建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造林任务、造林用地、造林苗木、造林资金、经营主体,完成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和各项工作方案的编制,完成“森林十创”的摸底和方案设计。12月上旬各县(市、区)要完成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市直各绿化工程责任部门要精心编制专项工作方案,12月上旬报市“一大四小”提升创建办公室汇总。

  (二)整地阶段。本阶段工作重点是:精心组织,全方面开展造林整地活动,迅速掀起整地高潮,12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整地任务。加强造林整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整地质量。继续抓好造林苗木、造林资金、经营主体的落实。

  (三)种植阶段。本阶段工作重点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突出通道绿化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高速、国省道、出县通道两侧绿化带和城市出入口以及各类精品示范工程造林。要以专业公司、专业队伍造林为主,狠抓造林质量管理,提高造林的成活率。春节前利用适宜天气抓好苗木定植,在2011年3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一大四小”工程苗木栽植任务。从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底,实行造林进度每周调度制,各县(市、区)“一大四小”提升创建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定期向市“一大四小”提升创建办公室汇报造林进度。

  (四)管护阶段。本阶段工作重点是:抓好造林质量回头看,对新栽苗木做好补植工作。对不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地段、地块,抓住适宜的天气及时进行补植, 并抓好桉树苗的种植。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具体的管护方案。加强新造林抚育管理,重点要切实加强苗木的栽后抚育管理,确保成活率达标。8月,由各县(市、区)组织造林验收自查。

  (一)要引入园林绿化理念,精心打造城区进出口、高速路进出口、县(市、区)边界进出口路段园林景观绿化带,提升造林绿化档次。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深入第一线,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

  (二)要继续抓好2009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区的补植补造、完善提高、成效巩固和品位提升。重点提高铁路、高速、国(省、县)道绿化的总体效果,加快形成绿化通道,切忌顾此失彼,“造一块、丢一块”。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通道绿化由铁路、高速、国省道绿化推向县乡道总体绿化的进程,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水平。

  (三)要抓紧落实年度任务,尽快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各县(市、区)要尽快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和油茶、工业原料林各项目标任务逐项逐级分解落实到乡、村、组和具体的山头地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部门工程建设任务,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制定部门绿化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基层认真实施。

  (四)要科学选择造林树种,落实造林种苗。通道绿化带造林要坚持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相结合,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速生丰产、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绿化树种。根据我市实际,可选择以桉树为主导配置绿化树种,主干道适宜绿化的前三排要尽可能配置绿化大苗和灌木;山上绿化要与油茶产业、工业原料林产业相结合,造林树种以油茶、桉树、杉树等树种为主;村庄绿化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造林树种以丛生竹、桂花为主。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今冬明春造林苗木的统计、调度、购销等工作,根据造林作业设计分树种进行核实统计。要做好绿化种苗供应的组织协调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工作。造林苗木不够的要充分的利用我市现有的苗木组培基地生产组培苗或及时联系外购。

  (五)要紧密结合农业六大产业建设,推进油茶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油茶产业,新造油茶林要以大户为主,现有油茶林低效改造要以农民为主。各地要制定出台扶持鼓励农民个体参与油茶产业建设的政策措施。已列入国家油茶产业示范项目的县(市),要在国家下达的项目经费中安排特殊的比例的资金,补助当地农民个体实施造林。要推广应用油茶良种苗木造林,坚决杜绝非良种苗木和劣苗上山造林,保证造林质量。油茶开发要注意保护生态,减轻水土流失。做到“山顶戴帽、山脚穿靴”。大面积集中连片开发要有意识实行块状混交模式,培育混交林。全力发展以桉树、丛生竹为主的工业原料林,抓好经营主体,造林用地的落实。要鼓励引导加工公司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村委会要积极主动帮助做好林地流转工作,及时解决林地流转中的问题,促进林地流转。林业部门要指导各类造林主体做好规划、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企业造林因受技术等条件限制有困难的,可由企业出资,林业部门代为营造。

  (六)要突出造林质量和进度,重点抓好经营主体的落实。各县(市、区)要坚持“谁造谁有”,落实造管主体,明确利益分配,按照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要求,创新机制,大力推行合作造林模式,采取专业公司、企业、大户出资,农民出地,利益分成,分成方式能实物或钱币两种方式。在工程建设中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招投标制,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

  (七)要拓宽筹资渠道,抓好造林绿化资金投入的落实。县(市、区)政府要创造条件设立林业投资公司,建立林业投融资平台。要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吸引外资、企业投资、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林地、农村四旁隙地的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要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如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长(珠)防林、农发资金、新农村建设等资金,统筹安排造林绿化资金。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各种相关项目的扶持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对已争取中央、省立项的林业项目,各县(市、区)要给予配套资金。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造林绿化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八)要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化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造林绿化“一大四小”提升创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领导小组将制订考核办法,组织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在提升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