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尚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4.3绿化养护品质衡量准则: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城市园林绿化分级管养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二级养护标准。
1.5招标范围:西城尚苑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1绿化栽植部分: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绿化工程完工后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40%,通过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且取得验收证明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管养满一年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确保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绿化审定价的80%;管养期满经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合格确保苗木成活率达100%后付清绿化工程余款。
1.6.2景观工程部分: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景观部分合同价的50%;工程通过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且取得验收证明后支付至景观部分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满一年付至景观部分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付清(无息)。
4.3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有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园林景观设计、林业或植保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有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为准);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别的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凯林瑞百货大楼10楼1002室(居然之家楼上)。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5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6.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