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迅速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现制定我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 “山上调结构,山下扩绿化 ”的思路,以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为重点,加快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全方面提高我市绿化率,优化全市生态环境。
(二)城镇绿化。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城市公园、景观街道、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重要景观节点等绿化为重点,建设高标准的公共绿地。城镇绿化要坚持园林景观化,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及乔木、灌木、花草相搭配,着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和档次,提升城市生态文化品味。(具体任务见附表2)
(三)村屯绿化。紧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优先选择主要交通干道两侧 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以及城市周边的村屯,以村屯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植树和农户庭院绿化为重点,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采取连片种植与零星种植相结合,做到见缝插绿,达到村庄掩映于绿树丛中和一座村庄一座“绿岛”的效果。(具体任务见附表3)
(四)山上绿化。以荒山造林、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为主,全市要完成山上造林任务18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3)。树种主要是桉树、马尾松、杉木、竹子、油茶等。山上绿化也要重点配合通道绿化工作,优先将通道两侧 1公里范围内和可视第一面山坡的宜林荒山荒地和疏林地进行绿化,提高通道绿化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五)继续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全年总任务为244万株。(具体任务见附表3)
(六)在三区先行推广种植竹子30万株(折合1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3)
(七)完成自治区风貌办初步确定的6个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综合整治型示范自然屯造林绿化任务(具体以自治区风貌办最终确定的为准)。
(八)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50万株(具体任务见附表3)。义务植树要尽量安排在西江黄金水道两旁一公里范围内的荒山、江旁、路旁或村屯实施。
以生态防护和用材树种构成林网主体框架。栽植挺拔、浓荫、美观的乔木为主,间种灌木。要求合理配置植物,做到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具备比较好的景观效果。在距离城市出入口 5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沿线主要栽植景观树种。同时,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要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在沿线风景优美的路段应适当“显山露水”。
(1)建设范围。高速公路两侧隔离网外绿化带宽各 20米,植树不少于 7排。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前 2排种植米径 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部分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以减少苗木费用和养护开支,提高经济收益。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竹子、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景观乔木树种规格为米径 5公分以上,高度 3米以上。
(1)建设范围。国道、省道边沟以外两侧绿化带宽各 10米,植树不少于 4排。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前 1排种植米径 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树与树之间配置观花、观果或观叶的灌木,形成景观带。其余部分可选择栽植桉树、竹子、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竹子、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景观乔木树种规格为米径 5公分以上,高度 3米以上。
(2)配置要求。前 1排种植竹子或米径 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打造不同河段不同风景的绿色走廊。
(3)树种选择。宜选择根系发达、固土效果好且对河道行洪不造成影响的树种,如竹子、桉树、榕树、木棉、台湾相思、马占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等。
1.建设范围。街道、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重要景观节点、单位庭院宜林地等绿化。
2.配置要求。城镇绿化按照 “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的园林景观标准做建设,要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具体按照园林部门制定的标准做绿化。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大叶榄仁、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
1.建设范围及绿化面积。村屯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宜绿化地,每村要求绿化面积至少达到 10亩以上或种植乔木绿化大苗达到 300株以上。
2.配置要求。按照 “周围绿树环绕、村中见缝插绿 ”的绿化要求,重点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村中小片绿地和休闲绿地。护路林要求种植 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 2~3排,村中见缝插绿,达到村庄掩映于绿树丛中和一座村庄一座“绿岛”的效果。
3.树种选择。扁桃、竹子、玉兰、榕树、香樟、桂花、马褂木、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
2.管理模式。按照“谁造林、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带领企业、经济能人和各种经营主体参与种竹工程。
(1)以村委、自然屯或村民小组为主体,对本集体的四旁地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统一管理;
(2)成立竹子合作社,各农户以各自所有的四旁地入社,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
1.兴六高速贵港服务站往南宁方向10公里的绿化,由覃塘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迎宾大道末至兴六高速贵港收费站,10公里边沟绿化由覃塘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3.桂平市思盘-珠盏5公里的县乡道边沟绿化任务由桂平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贵港市爱凯尔码头(猫儿山)起往上游方向5公里的河岸(北岸)绿化由港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爱凯尔码头对岸起往上游方向5公里的河岸(南岸)绿化由港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贵港市中心城区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由贵港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自治区确定的9个自然屯的村屯绿化及自治区风貌办初步确定的6个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综合整治型示范自然屯造林绿化任务由所确定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所送244万株树苗,在自治区各挂点联系单位的指导下,并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宜林地的绿化和江河渠道两旁护岸林带的方案设计工作。
(一)通道绿化所需资金除自治区补助外,不足部分经费,由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二)城镇绿化所需经费,按市政局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建设落实,单位庭院绿化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三)9个自然屯造林绿化所需资金除自治区补助8万元外,不足资金由各县市区筹措解决。
(四)山上绿化新造林18万亩以造林业主自筹为主,通过项目立项、申报,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补助一部分。
(五)自治区政府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送244万株树苗活动所需苗木费,按自治区规定的比例配套落实资金。
(六)种植30万株青皮竹,所需竹苗费、宣传发动费及技术培训费100万元,由市林业局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20万元,市及三区从育林基金中安排配套资金80万元(其中市本级20万元,三区各20万元)。
(一)落实绿化用地阶段(2011年 1月~ 3月):各地按照确定的绿化任务,开展绿化用地落实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 3月):成立造林绿化领导机构,召开全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工作会议,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搞好造林绿化工程工作。
(三)开展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 1月~3月):在落实好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并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的地点、地段。
(四)施工种植阶段(2011年 1月~5月):利用春季温度适宜、雨水较多的有利时机,多种树、种好树,加快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五)年中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 6月-7月):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年中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六)年终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 11月-2012年 1月):组织并且开展年终检查验收和评比,按照年初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对达成目标好、成绩非常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达成目标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惠及全社会、造福子孙后代的生态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将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林业强区和建设绿色西江黄金水道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方面切实体现重视造林绿化的决策和要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按照“市考核、县组织”的形式,明确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要列为年
(二)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度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绩效考评的内容,严格考核。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做到电视有镜头、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到处有标语。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三)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与乡镇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将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和相关乡镇、村屯,使各级尽快清楚明了2011年的造林绿化任务,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早准备、提早安排、提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权,为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打下基础。林业部门负责山上绿化和村屯四旁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住房和建规部门负责县市区城区及乡镇所在地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区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沿岸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交通、公路部门负责道路两旁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所有学校的校园绿化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实行 “财政拨、部门筹、社会集”多渠道筹集造林绿化资金。除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造林绿化专项经费外,市、县(市、区)财政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我市开展造林绿化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造林绿化专项资金,推动工作开展,并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造林绿化工程;还要鼓励各种经营主体自筹资金,通过租赁、承包、合作、股份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工程。
(五)建立检查考核制度。为促进造林绿化工作的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里将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检查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林业、交通、水利、教育、住建、市政等部门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做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督查和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建立造林绿化奖惩制度,对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成绩非常显著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以及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以及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达成目标差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六)确保林木种苗供应。林业、园林部门要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规划和指导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培育珍贵树种及绿化大苗,大力培育良种壮苗,满足造林绿化需要。强化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证造林种苗质量,杜绝劣质苗木用于造林绿化,提高造林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种苗生产、供求信息收集调度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苗木供求动态,做好苗木组织调剂工作,保证造林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造林绿化用苗计划,提前做好苗木供应、调配方案,确保苗木供应。
(七)加强造林指导和服务。各级绿化委员会及林业部门要加强造林绿化所有的环节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指导林农和其他造林业主做好各项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工作,同时配合和指导非林业部门和单位做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树种选择、造林模式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其次,做好备耕整地和种植技术指导工作,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整地和种植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第三,做好抚育管护技术指导工作,及时指导开展铲草、施肥等工作,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确保成活成林。第四,做好林木采伐和炼山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造林业主解决速丰林和低产林改造采伐指标,以及依法依规办理炼山用火手续,加快林地清理步伐,确保造林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