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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6 02:31:28 作者:杏彩体育注册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福建省龙岩市的面积为87,277.00亩的林木资产[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定估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3)第MJ40056号),截止2023年3月1日,林木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转让给中林(龙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龙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

  (二)中林龙岩与公司受同一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龙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康鹤董事、雍娟董事、田丰董事、刘丽杰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138号A4A6幢8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人工造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林龙岩的控制股权的人、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龙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转让的资产为公司位于福建省龙岩市的面积为87,277.00亩的林木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定估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3月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号(闽中兴评字(2023)第MJ40056号)。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68.36万元,溢价率为203.24%。

  在本次评估中,根据资产评定估计相关准则及《森林资源资产评定估计技术规范》(LY/T 2407-2015),一是在评估方法的确定上,对天然林和人工用材林中幼龄林采用重置成本法,中龄林、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熟林、过熟林采用木材市场价倒算法,竹林采用年金资本化法;二是在各项评估技术参数指标的确定上,均以评估基准日资产所在地的现时市场行情报价、成本确定。

  本次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交易定价参考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3)第MJ40056号)的评估结论,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为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福建省龙岩市的面积为87,277.00亩的林木资产转让给中林龙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等情况。中林龙岩对本次交易的森林资源将大多数都用在长周期的国家储备林建设,与公司不会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将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8468万元。根据中林龙岩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林龙岩具备交易款项的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风险。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林龙岩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481300.00元(不包括本次交易)。已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审议、了解上述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次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林木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28日、9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2.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书面和传线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康鹤董事、雍娟董事、田丰董事、刘丽杰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研究决议:同意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连城分公司8.73万亩集体购并林木资产[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定估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3)第MJ40056号),截止2023年3月1日,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转让给中林(龙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6,400,277.00元。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9月25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