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人“化公为私”私行砍伐榉木树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
2024-02-01 12:03:42 作者:杏彩客户端注册
名贵树木是国家的名贵自然资源,哪怕长在自家房前屋后,就算枯死了也不能私行砍伐。9月2日,一名农人因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维护植物,被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绍海系丘北县平寨乡小罗白村农人。2009年,张绍海在建筑自家围墙时,把归于村集体所有的一棵榉木树(属国家二级维护植物)围在了自己家宅院里。后该榉木树于2012年枯死。2014年1月27日,张绍海忧虑枯死的榉木树枝砸到自己的房子,一起也有用榉木材做家具的主意,便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请求处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行砍伐了这棵榉木树。该村大众发现树被砍后报警,张绍海在民警对其问询时自动承认了砍树的现实。经技术鉴定,被砍伐的榉木树立木蓄积为2.5731立方米,木材材积为1.2866立方米。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张绍海明知榉木是国家重点维护植物,未经答应而私行砍伐,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鉴于其在承受民警问询时照实供述首要犯罪现实,归于自首,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加之砍伐的树木早已枯死,其片面恶性不大,决议予以减轻处分并适用缓刑。终究,法院以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绍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