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时间: 2023-12-31 04:33:46 作者:产品中心

  本招标项目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04-05-888746,招标人为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本标段施工范围有:主门卫、安监中心、卡车调度中心 1、卡车调度中心 2、检测返修间装修区域内的相关施工。主门卫装修施工面积 1820.00平方米;安监中心装修施工面积 2574.51平方米;卡车调度中心 1装修施工总面积 380.00平方米;卡车调度中心 2装修施工总面积 380.00平方米;检测返修间装修施工总面积 22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装修工程四标段施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内,汽车大路与拟建市政路新凯东街、新源大路、乙五街围成区域内。

  2.8其他说明:被推荐为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装修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该项目后续标段评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该原则以此类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专项装修装饰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仅接受专项装修装饰业绩不接受建筑工程总包内含装修装饰的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情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表。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官网打印)。

  3.10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6月0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就可以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买卖平台上发布。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2)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