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绿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美化办公及周边绿化环境,提升服务形象,需对淄博分行本部及张店城区支行办公楼内绿植租摆服务、淄博分行本部办公楼室外苗木养护服务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为室内绿植租摆服务,包2为室外绿化养护服务。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投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评审委员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或提供不全者,则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取消其响应报价资格,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磋商内容有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每包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明显的变化或客观真实的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律和法规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对供应商所报业绩案例内容的一般要求如下: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磋商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犯权利的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别的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公司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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