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4 08:28:48 作者:新闻中心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为攻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扩大城市绿化总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彰显宿迁城市特色,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根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市区园林绿化现状,制定2008年度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为载体,不断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品位,逐步实现民间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态园林融为一体的“绿色宿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

  为如期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市创园办”对照标准,精心编排了创园检查验收线处景观提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今秋明春两季绿化,力争使检查景点及沿线景观效果完好,景色宜人(见附件1)。

  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发展原则,通过推行“万株紫薇彩化,万株桂花飘香”计划,逐步提升市区道路与广场绿化品位与档次。根据真实的情况,今秋将对市区青海湖路、环城南路、市民公园、箭鹿广场等59处道路与广场进行彩化、香化、美化,在原有绿地内增植紫薇、桂花等花灌木(见附件2)。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秋将继续对市区新建的17条道路进行绿化(见附件3)。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对市区6家新建单位下达绿化建设任务(见附件4)。

  为打造宜人的居住空间,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继续对市区16家新建居住区下达绿化建设任务(见附件5)。

  各地、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见附件6)。

  各地、各部门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让全市人民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做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由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对全市各单位秋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做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区、各部门要格外的重视秋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秋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绿化规划与实施工程的方案设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做好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实施。二是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规范选择具有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完工。三是做好工程监理与管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要求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绿化植物的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绿化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今秋明春市区重点建设创园检查景点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老城区要重点抓好绿化补植,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既有绿量的增加,又有品位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办督查处要加大督查力度,进行全程跟踪、全方面检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充分的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未落实绿化任务或延误工作的单位与责任人责令及时整改,确保今秋市区绿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