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须先过绿化关

发布时间: 2024-02-28 22:32:02 作者:杏彩体育注册

  本报讯(记者 方慧玲) 在小区绿化问题上,开发商以后再也不能忽悠业主了——建房子,只有先取得园林部门出示的绿化面积合格意见书后, 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才可办理相关手续。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联创办获悉的。

  很多业主都有这样的经历,买房子时,看小区设计图纸和模型沙盘上规划了相当多的景观绿地,听售楼者将小区绿化说得天花乱坠,什么“生态社区”、“景观花园”等字眼着实诱人,可到了交房时才发现绿地面积缩水、景观档次不高,有些甚至是纸上谈“绿”,让不少业主感觉上当。

  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新建单位庭院绿地率不可以少于40%,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可以少于30%,旧城改造单位和小区绿地不可以少于25%,且新建单位、小区集中绿地率不可以少于10%。“现在新建小区设计图纸上的绿地面积一般都能达标,但楼盖好后,有些开发商会改变绿地的面积或偷工减料。而开发商在小区绿化上的这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两年一直在提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几部门对开发项目进行联合验收,但并没有落到实处。项目单位不申报,我们也无法验收,所以对于新建小区绿化建设的监管,目前还是个空白。”市规划局一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新建小区绿化变更或缩水主要体现为:设计图纸中的绿地被占用,如在原绿地上建物管中心、变电所、停车场、道路等;开发商减少实际工程成本,故意缩小绿化工程量;小区内的绿化形式发生变更,这类现象一般不易被买房人察觉,如草坪变为草坪砖等;开发商为达到广告效果,肆意宣传偷换概念后的绿化率。开发商所承诺的绿化率与开发项目指标中的绿地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绿地率是用绿地面积除以整个小区占地面积。小区实际绿地率较开发商所说的绿化率要小很多。

  新规定是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制定的,市联创办创园组负责的人介绍,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我市将实行绿化工程与建设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审批、同建设、同验收,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凡涉及到绿化建设,一律需要园林部门出示绿化面积合格意见书后,规划、建设、房管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在小区绿化建设中,园林部门将进行两次实地验收。工程开工前,园林部门依据项目平面图及绿地规划设计图,实地测量其预留的绿地面积是否达标,通过验收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工程完工后,园林部门再验收其绿地建设是不是达到设计的景观效果,通过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市园林处副主任向炎辉说,“新规定不仅明确了园林部门在小区绿化建设上的监管作用,还将绿化审核关口前移,此举将有效控制小区绿化面积的‘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