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提升我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6-25 16:19:49 作者:苗木基地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和提升住宅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展现我市美丽山海港城形象,12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我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和提升住宅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展现我市美丽山海港城形象,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现就提升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为上”的理念,打造质量优良、功能优化、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低碳绿色、邻里和谐的高品质住宅,遵循“规划引领、织密过程、强化保障”的原则,按照“聚焦职责、理顺环节、明确目标”的思路,全方面提升高品质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的全周期开发建设水平。

  建立集政策支持、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查验交付、物业运维为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原则上划定高品质住宅引导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滨海特色风貌建筑规划设计导则,划定一类高品质住宅引导区和二类高品质住宅引导区(详见附件1)。其中一类区为市区核心区以外,位于风景区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等特色地区,包括海州老城区—孔望山新城片区、凤凰山周边、花果山南片区等非主城区和沿山沿海地块,容积率不高于1.0的低密度开发区域;二类区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齐全的城市核心区域,包括海州高新片区、开发区几何中心、连云区连云新城区域等范围,容积率不高于1.8的高品质住宅示范区。

  制定高品质住宅主要引导要素表(详见附件2),大致上可以分为规划设计引导指标、建设标准引导指标和服务管理引导指标3大类、18项细化详细的细节内容进行要素引导,提出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主要引导指标体系。

  相关部门对高品质住宅的规划条件、建设要求、管理要素等指标进行科学制定和动态优化。高品质住宅地块出让前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标准、建筑高度、建筑风貌、配套设计等高品质住宅相关规划引导,明确关于绿色低碳、配套设施、质量保险、物业管理等高品质住宅相关建设指标引导。

  1.方案设计审查。审批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建筑设计企业的规划方案是不是满足高品质住宅的相关规划要求做方案审查。建筑设计企业和设计单位在进行有关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时,应细化落实相关高品质规划建设指标要求,同时明确本项目的高品质住宅类别(一类、二类)。

  2.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将土建工程、道路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专项工程纳入到设计文件中,完成高品质住宅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整体要求,并在施工图各专业总说明中注明本项目的高品质住宅类别(一类、二类)。建筑设计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就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照高品质相关指标进行设计开展专项审查。

  3.鼓励绿色生态住宅。鼓励住宅规划设计创新,充分的利用地上地下空中立体空间,设计底层(含地下室)庭院式,屋顶带露台花园式、立体空中花园式以及合院等具有高品质住宅要素的产品类型。积极地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建设节能降耗的被动式住宅。

  1.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对项目高品质内容建设实施情况做专项监督,并负责将高品质住宅建设的相关联的内容纳入日常质量监督工作。要逐步压实各方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和实施工程单位进行施工经验总结,推广首套成品房完工后样板参考制度,确保提升项目的整体成品房质量。

  2.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建筑设计企业积极推行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开展高品质住宅的建设;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指导建筑设计企业推行绿色施工、使用绿色建材,并开展智慧工地建设。

  实行综合验收制度,推进“多验合一”,有关部门应当在办理规划核实技术审查时,重点核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相关高品质指标的内容落实情况;建筑设计企业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加强对高品质相关建设内容的质量把关,并就验收相关情况明确写入竣工报告。

  物业管理针对高品质特点遵循优质优价原则,采用市场调节价与购房人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高品质住宅的物业服务的品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服务内容,热情参加社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住宅托管、维修养护等服务业态。高品质居住小区应当建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日常监督小组,畅通业主反馈渠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意见落实好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定期协调推进,解决明显问题。同时,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到位。

  由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各有关部门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做检查,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为了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拟出台相关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一是出台高品质住宅规划和建筑规划设计指引,提升规划及建筑规划设计水平,促进住宅项目品质提升。二是出台高品质住宅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指引,加强规划设计单位、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和管护监管单位等对居住小区市政园林景观设计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以提升住宅环境的绿化品质。三是出台高品质住宅实施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指引,从源头上减少住宅质量上的问题,强化实施工程质量意识。四是出台高品质住宅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计算规则的相关支持配套文件。

  一是提供优质审批服务。住宅用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后、摘牌成交前,可积极对接拿地意向单位,为其提供设计的具体方案技术指导服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摘牌成交后即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时,各地可对非法律和法规明确的必备要件进行“容缺受理”,开辟“绿色通道”。由开发企业承诺在许可核发前提交齐全。二是提供信贷融资支持。将高品质住宅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合乎条件的企业、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等方式给予支持。三是给予评价评奖支持。实施高品质住宅的项目的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公司,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信用评估中可享受适度的优惠政策,优先推荐扬子杯、玉女峰杯、优秀勘查设计等奖项。

  一是积极组织并且开展专题研讨与公益培训,加强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及要求的宣教,以及优质设计案例的剖析,通过业内企业交流、优秀案例评选、试点项目推介等形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热情参加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二是引导公众支持住宅品质提升工作,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关注度、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